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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清洁取暖没有任何动摇,“煤改电”、集中供热、地热能等方式替代比超50%

发布时间:2019-11-07 来源:未知 点击次数: 打印 作者:admin

       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10月29日,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,今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,这个没有任何动摇,也没有任何变化。但要坚持统筹协调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,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。 “清洁取暖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最关键的举措,对降低PM2.5浓度的贡献率达1/3以上。这不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也可以让群众生活得更加舒适,是一件为民造福的事。”他说。 “煤改电”、集中供热等替代比超50% 值得注意的是,在各地散煤治理任务中,“煤改电”、集中供热、地热能等方式替代比例已超过50%,更加突出多种方式替代,较大程度缓解天然气保供压力。 在推进清洁取暖过程中,生态环境部还将坚持以供定需、以气定改,即根据天然气签订合同量确定“煤改气”户数。同时要因地制宜,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、宜煤则煤、宜热则热。
        此外,将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。 生态环境部还特别提到,在新取暖方式没有稳定供应前,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。
        刘友宾称,下一步,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散煤治理任务。根据各地上报,2019年10月底前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。 二是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。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,加快2019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建设,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,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,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。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。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对“2+26”城市做到全覆盖,全面加大支持力度。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,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补贴政策,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、用得好。 四是严防散煤复烧。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,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确保不出现散煤复烧问题。同时要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,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。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霍传林告诉记者,他在两周前刚从河北沧州回来,他说:“当地老百姓对清洁取暖非常期待,认为提升了生活水平,是生活方式的转变。” 今冬气象条件整体偏差,治污力度将更大 刘友宾表示,秋冬季重污染天气还处于“气象敏感型”阶段,2017-2018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显著好于常年平均水平,助推了当年空气质量大幅改善。研究表明,当年空气质量改善是“人努力、天帮忙”的结果,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占七成,相对有利的气象条件占三成。
       不过,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结果,受厄尔尼诺影响,2019-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相比往年不利,整体偏差,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,将面临雾霾持续时间长、覆盖范围广的情况。 “所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难度和压力进一步加大,这就要求必须以更大的力度、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。”刘友宾对记者说。 根据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-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(简称《方案》)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,秋冬季期间PM2.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%。 刘友宾解释称,这是我们在充分考虑延续性、公平性与可达性的基础上科学设定的秋冬季目标,充分考虑了各地工作实际和操作性,依据各城市上个秋冬季PM2.5浓度值与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分别进行分档,设定各档改善目标,上个秋冬季PM2.5浓度越高、累计下降幅度越小,本秋冬季目标越高。 “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,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被严肃问责。”他说。
       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,此次《方案》提出的多项工作任务量都超过前两个秋冬季,比如,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,按计划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等。 《方案》中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、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,坚决反对“一刀切”,反对“一律关停”“先停再说”等敷衍应对做法,要求各地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。 另外,今年秋冬季将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,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,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,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,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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